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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司鄂温克电厂2025年干灰、石膏综合利用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3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29   项目收藏    

内蒙古公司鄂温克电厂2025年干灰、石膏综合利用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3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鄂温克电厂2025年干灰、石膏综合利用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7193,招标人为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公司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鄂温克电厂建设有2台6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200MW。1、2号机组分别于2011年11月、2012年6月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3年。鄂温克电厂距离海拉尔70公里,距离伊敏30公里,交通方便。
   2.1.2招标范围:处置固废排放物总计约33万吨(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2.1.3服务期限:履行时间一年或结算金额达合同预估金额,二者以先到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或处置或销售)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处置量13万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有或租赁或能提供合作证明的有效的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的贮存(或处置或综合利用)的场所的环评批复(环评批复内必须包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0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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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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